诸子百家之间的关系

来源:名资汇网 2018-03-27 1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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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一书墨家思想的成分也十分突出,故清人卢文弨有此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饰以儒术”之说。《吕氏春秋》一书中的《重己》《重生》《节丧》《安死》《尊师》《下贤》诸篇,发扬墨子思想中“节用”、“节葬”、“尚贤”诸义,固为《吕氏春秋》吸收墨学之显例。其他,如《当染》继承《墨子》的“所染”思想,《去私》赞扬墨者钜子的“忍所私以行大义”,《高义》称颂子墨子的义不受越王之封,《上德》肯认墨子之徒死阳城君之义等等,皆可见《吕氏春秋》一书确实与墨家思想有很深的渊源关系。尽管我们并不能否认,在《吕氏春秋》的有些地方,如在《振乱》《禁塞》《大乐》等篇中,曾对墨家“非攻”、“偃兵”及“非乐”等观点有过明确的批驳,认为对待“攻”、“守”皆应明辨是非,以“义”为评价标准;而“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非乐”者乃不知音乐“所由出”。

《吕氏春秋》与名、法、纵横、小说诸家

对于先秦名家,《吕氏春秋》主要吸收了其名实相副、形名耦合的“正名”思想,批评了“辩者”无用的“淫说”。如《吕氏春秋·正名》篇在批评“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的同时,为“东方之辩士”尹文等辩护,称其与齐闵王之论为“见刑名异充而声实异谓也。”《去尤》《去宥》二篇发挥名家中宋鈃、尹文一派“接万物以别宥为始”的观点,主张以客观、公平和全面的立场认识事物等等。对于先秦法家,《吕氏春秋》虽也强调“法”的重要性,认为执法应该“信赏必罚”,但更重视法家的“术论”和“势论”,主要摄取了法家的“术”、“势”思想。如《吕氏春秋》之《任数》《贵因》《知度》等篇,强调“因”术,说:“三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慎势》《分职》等篇则完全汲取法家慎到的“势论”学说,认为应通过“督名审实”之“术”,来加强君主的“威势”,使君主实现“无为而治”。但《吕氏春秋》并不赞成法家商鞅一系的严刑峻法或毫无仁爱的“徒法”。故《吕氏春秋·无义》一篇中将商鞅作为“无义”的典型加以贬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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