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八“嘲回回”曰:“丝,头袖,其服也。”又有“头袖碎兮珠翠黯”句,可见“头袖”为妇女缠头巾即盖头。清袁大化《新疆图志》曰:“阿浑之帽,上锐而高,檐以白布绽之,厚二三寸。脱帽为敬。
入门必解履。妇女必以附图{图}障面,皆古制也。”现在我国回、东乡、保安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妇女虽弃用面罩,但仍以头巾护头面,即戴盖头。如果有妇女把头面露在外面,就认为是失去“依玛尼”(信仰)的行为。久而久之,戴盖头成了我国伊斯兰民族妇女的服饰习俗。
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的习俗,不同于我国汉族新婚妇女戴盖头的婚俗。汉族新娘戴盖头婚俗是新娘出嫁上轿前戴上盖头,到夫家拜堂时或入洞房后,由新郎用秤杆或机杼等物挑去。这一婚俗始于东汉。唐杜yòu《通典》卷59载:“拜时之妇,礼经不载。自东汉魏晋咸有此事,按其仪或时属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权为此制,以纱附图{图}méng女氏之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六礼悉舍,合卺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