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尉
秦置此职,为国家最大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统称三公。汉承秦制,也设太尉,但时置时废,官称也是有转变。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罢太尉。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改叫大司马,并加“大司马”头衔,具体权利在丞相之上。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复改大司马为太尉。太尉置府,属员有长史及东、西、户、法、兵、仓等曹掾,机构巨大。但自汉朝中期之后,权力渐为尚书所侵夺,太尉若不领尚书事,则在皇上左右,备参谋、咨询顾问。
南北朝时期时,已变成一种名誉衔,并无权力。自此各代时置时废,置太尉时一般皆为加官。唐中后期藩镇强悍,甚至将帅悉称太尉,官封极滥。北宋徽宗时,列入武官官阶的最大一级,《水浒传》中高俅就是这一级别。
二、都督
军事长官,也可以兼领地方政务。三国时始置,更是以大都督权势最大。两晋汉朝隋朝多沿置,唐中后期为节度使替代。宋复设,均置长史、司马等僚属。辽、金、元沿之。明改元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后为分权又置五军都督府,以左、右都督统领各地卫所。明末清初以都督为将领虚衔。民国时期各省亦置都督,承担一省政务,不久被废,改成将军,不久又改叫督军。
三、提督
明朝京营设立提督,文臣、将领和太监并用,为三大营的管操官。南京设定操江提督,掌水军的练习,多以勋戚任之。明中期后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总兵也能加提督衔者。万历年间才所设提督一职,为总兵之上之武官名。清朝设提督军务总兵官,通称提督,从一品,为一省的最大武官,与督抚并称封疆大吏,但仍受总督控制。提督控制全省各区县总兵,隶属有镇(师)、协(旅)、标(团)、营等各级,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官。沿江沿海城市则所设水师提督。
四、总兵
明代统兵武官。明制,总兵官、副总兵,无等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驻守,独镇一方者为分守。又随事立名,于其上添提督、提调、备倭及将军等衔。总兵本为派遣的名字,讨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即旋则上缴佩印,官军各回卫所。后慢慢转变成常驻武官。最初,总兵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到明末,总兵竞相设定,和原定制度的区别很大。清朝因袭其名,总兵为部队高级统将,正二品,单设于各省区,受提督和巡抚控制。凡总兵所管的军事机构,都以镇名,故又称为总镇。其地位略相当于道员,故通常以镇道并称。
五、副将
北朝时既有副将之称,但无订制。至清代列入统兵武官。位仅次总兵,官阶为从二品。其岗位类似明代的副总兵。
六、参将
唐时既有此职。至明朝,参将分守各地,位于副总兵之中。无等级无定员。至清朝,参将宣布列入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七、游击将军
汉朝初既有游击将军之职。之后各代沿置,其权任、性质各有不同。至清,宣布订制为位在参将之中一级,为从三品武官,通称游击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