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龄未婚中国女性面临着尴尬的相亲问题。七大姑八大姨还有媒人说的,不过几句话说的:(你)终归是要找男人的,到了这个年纪就不要挑,有男人就好了…
在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眼里,那些女人是无法嫁出去的“剩女”,有男人愿意接受她们,这是值得庆幸的。
周朝不提倡早婚
残余人口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女性不婚。从某种意义上说,“剩女”一词实际上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一种婚姻潮流:许多女性都开始追求晚婚晚育。
和现代社会女性追求晚婚晚育不同的是,古代女性似乎普遍早婚早育。普遍的印象是,古代的妇女大都是13、14岁结婚生子。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泛泛的说法,历朝历代法定婚龄并不完全一致。
《周礼》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周王朝认为,三十而立的时候,男人应该结婚,二十而立的时候,女人应该结婚,二十而立的时候。与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定几乎完全一致。
男性在30岁结婚也[文]属于正常的范围。这[章]种行为有点像现代社[来]会的优婚优育吗?
春秋战国时,烽火不断,各国急需兵源,纷纷提倡早婚早育,婚姻制度自然也不再那么温情。
第一次干预婚龄的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
为了丰富强兵,增强[自]其综合实力,齐桓公[历]将结婚年龄调整为男[史]性30岁,女性15[大]岁。男人的结婚年龄[全]没有变,只是女人的[网]结婚年龄降低了5岁[文]。搁置到今天是什么[章]感觉?30岁的中年[来]大叔娶了15岁的小[自]萝莉,这幅画怎么看[历]都不和谐,也不知齐[史]桓公和管仲是怎么想[大]的。
齐桓公一出手,其他国家自然都纷纷效仿,所谓“男子二十冠而列夫,女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说,男人到20岁,女人到15岁,就算是成人了,都要结婚了。
勾践改变婚姻法定年龄
尽管各国普遍降低了这一时期的男女结婚年龄,但这并不是一种过度的强迫行为。而且真正强制干涉婚龄者,其实是越王勾践。
为了对吴国进行报复,勾践动用了大量的兵力,于是悍然颁布法令,“女子十七岁不嫁,父母有罪;夫二十而不娶,父母有罪”。原来男性20岁,女性15岁才是法定的最低婚龄,勾践直接将男性20岁,女性17岁定为最晚婚龄。这就是说,男女到了这个年纪,如果还不结婚,就要向父母问罪。
与此同时,由于担心影响生儿育女,勾践还规定,“令人不孝,使人老不壮”。因此,想搞忘年恋、黄昏恋之类的,趁早休息一下。简单地说,勾践就是要把越国内所有年龄男女都变成繁衍的机器,为他生产奴隶,最后成为战争机器,战胜吴国,实现他的抱负。勾践的行为,为后世宫廷对婚龄的干预提供了范例。特别是在战乱时期或大乱初期,皇帝会对婚龄进行强制性干预。
各个朝代的婚姻法定年龄
汉初,因秦末战乱中多人丧生,汉高祖刘邦为了恢复社会人口,强制早婚早育,规定到一定年龄还未成家就要罚款。记得单身税自古有之,刘邦就是始作俑者!然而,刘邦本身就是典型的晚婚晚育,谁让他后来成了皇帝!
子孙后代在汉惠帝刘盈时期,这一政策更是变本加厉,“女子十五人以上,三十人不嫁,五人计”。在15至30岁之间的妇女,如果不结婚,则直接被处以5倍的税收。哈哈,没结婚?等到破产吧!
晋武帝司马炎果然不[全]愧是玩起了“羊车驾[网]幸”的风流公子哥儿[文],规定“女十七,父[章]母不嫁,使长吏配之[来]”。老光棍是有福的[自],朝廷免费送他老婆[历]。而被官府强迫拉郎[史]配的女子,只能默默[大]地认命。
宋武帝刘裕时规定,“女子十五人不嫁,家人坐之”,到十五岁还未成家的时候,就全家一起坐牢。
唐太宗时,“男二十[全]岁,女十五岁以上无[网]夫之家,州县以礼聘[文]娶”,至岁数未嫁,[章]当地官府出面安排婚[来]事。
至唐玄宗开元年间,[自]婚龄更是降至男十五[历]岁,女十三岁。
宋仁宗规定“凡男十五岁,女十三岁,并听婚事”。至南宋,男女的结婚年龄也只是各自调高一岁而已。
明初,朱元璋规定“男为十六,女为十四”,这与南宋的规定是一致的。
清康熙顺治都是十三四岁就生了第一个孩子,结婚年龄就不要管太多了,妥妥的摧残祖国的花朵啊!
这只不过是历代都规[史]定的婚龄,至于实际[大]结婚年龄,只能说没[全]有最早,只有更早。[网]
北魏皇帝十二三岁就[文]有了儿子,其婚龄可[章]想而知。
南陈后主陈叔宝十岁[来]时,临幸宠妃张丽华[自]去世。
汉昭帝刘弗陵,八岁[历]时便娶了权臣霍光的[史]外孙上官氏为妻,当[大]时她才六岁。
今天,全是学龄前儿童,他们估计都不知道成婚的意义,也许还会问到结婚是什么,有泥巴好玩吗?
古代并不少大龄剩男剩女
有早婚者,自然也有晚婚者。绝不能认为当今社会只存在大龄“剩女”,古代也有大龄“剩女”。
在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剩女”应该是女皇武曌的母亲杨氏。这个杨氏,出身很不一般,父亲是隋朝宰相杨达,伯父是大名鼎鼎的观王杨雄。由于杨雄曾经为杨坚篡周立过大功,被杨坚视为族侄,因此,在家族关系上,杨广是杨坚的叔父。
只是,不知为什么,[全]这个典型的白富美,[网]留在家里没结婚。唐[文]高祖李渊直到十四岁[章]时,才体谅功臣,将[来]一个年长的“剩女”[自]嫁给了五十多岁的老[历]鳏夫武将。夫妇二人[史]也是很厉害的,年纪[大]大了,居然先后生了[全]三个女儿。
但是隋唐提倡早婚,女子平均婚龄不满十八岁,杨氏等贵妇高龄未婚毕竟是极少数,真正大龄“剩女”盛行的年代,其实就是宋朝。
宋仁宗赵祯再婚时,[网]曹皇后正位中,年已[文]十九。虽然曹皇后本[章]人并不是第一个结婚[来]的人,但她第一次出[自]嫁的时候已经十八岁[历]了,按照宋仁宗规定[史]的婚龄,曹皇后绝对[大]算得上“剩女”年龄[全]较大。
又有才女李清照,嫁给丈夫赵明诚时已十九岁,得体的大“剩女”。但李清照的婚龄,只是宋人女子实际平均婚龄。
就结婚年龄而言,宋[网]代的女子实际上只有[文]较晚,没有最晚。据[章]《全宋文》所载,有[来]一位罗女士,父亲把[自]她当小棉袄,一定要[历]找一个配得上女儿的[史]男人,最后,罗女士[大]26岁才结婚。
宋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女性追求晚婚的状况,挑剔只是部分原因,而“厚嫁”习俗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不像现在结婚所需要的“天价彩礼”,宋代的婚姻更需要“天价嫁妆”。换句话说,没有一笔丰厚的嫁妆,宋代妇女一般是结不起婚的。
宋人的“厚嫁”到底有多厚?
范仲淹在《义庄律》中说:“娶妇二十贯,嫁女三十贯,再娶二十贯。”30贯,在那个时候够买几十亩地了。这种嫁妆,不可谓不丰厚。
卖国贼秦桧成婚时,据说他的妻子王氏有二十万贯的嫁妆,这在今天的婚礼上可以与各个世纪的婚礼相媲美。
宋朝女性普遍晚婚,而男性同样不愿早婚。因此说,宋代社会不仅有大量的“剩女”,还有大量的“剩男”。
宋人之所以不愿早娶,是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宋朝的科举制是“包分配”,只要考进官中直接授官,完全是“一考终身”。这样好的一件事,自然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寒窗苦读几十载”,只为一次中选,即使须发皆白,也决不放弃。
但是,科举并不容易被录取。宋初一年考一次,后来改为三年考一次,录取率低。这说明能靠科举升官的只有少数人,更多的人是失意的。这样,中举学生就完全成了“香饽饽”。这样,就出现了“领头羊”的情况。每到上榜时,许多达官贵人、士绅富商发现学生们中了进士,便争相拉他们做自己的女婿。
宋王朝在激烈的竞争[全]中,出现了少有的“[网]追赶”现象。想要钓[文]住金龟婿,就大打嫁[章]妆,增强自己的竞争[来]优势。于是,“立业[自]”便成为许多人的首[历]选。对他们来说,“[史]先创业,再成家”才[大]是最好的选择。只需[全]一次中举,就不仅能[网]“一朝翻唱”,还能[文]完美解决终身大事。[章]因此,社会中自然会[来]出现很多“剩男”。[自]
「男不过三十,女不过二十耳,过之则失时」,司马光此言,正说明当时晚婚现象已十分普遍。
可见,“剩女”“剩[历]男”古已有之,完全[史]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大]要是幸运的话,像武[全]她妈妈杨氏那样的“[网]剩余金子战士”也并[文]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