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是孙立人敢不敢这样做的考虑。
也许在当时的抗日将领中,可能会有象网上愤青们一样想法的人,即管他战俘不战俘呢,杀了解气。但根据我对孙立人的了解,我敢百分百地说,孙立人不会有如此无知而又愚蠢的想法。退一万步说,即使谁有这样的想法,他也绝对不敢这样去做,因为如何地对待战俘,还有一个叫做军法的东西在制约着他。不虐待俘虏这条军律,并非只有中共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才有的。
也许有的网民或者认为,上级军法部门干吗要追究下级坑杀日本鬼子战俘的事呢?按这些网民的意思,似乎对杀死日军战俘的行为应该论功行赏才对。要真是有谁这样想的话,我除了哀叹其十足的无知加十足的军盲以外,也就实在无语了。
我国的抗日战争有一个与以往内战不同的特点,即很难抓活的。所以各部队如果能够抓住日军俘虏,都当成宝贝一样。因为这既可以用来向上级邀功请赏,又可以向友军与民众显示自己的军威,对于打击敌人的士气也极富功效。在当时,如果哪个部队能够押着一个日军俘虏走在街上,那要比拖着100具日军的死尸游街还牛逼,因为日本鬼子俘虏太难抓了。林彪在平型关战役之前,曾满怀信心地想抓住几个日军俘虏,然后拉到太原城里游街,结果一仗下来,他一个活的也没抓到。那时部队各级长官,如果听到自己手下哪个部(分)队抓到了日军俘虏,都会倍感兴奋,必会对抓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然后再派最得力的人员将俘虏看护好,用以再向他的上级报喜。而如果谁不慎使抓到的俘虏死掉,则负责的长官或士兵必定要受到处分,至少要受到申斥。要是有谁胆敢擅自杀俘,则极有可能会被送上军事法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