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穷人有1万元的存款,只能开出1万元的支票,但收取1万元的存款之后,商业银行却可以循环释放出数倍的资金,穷人们要扩大财富,就必须辛勤工作、省吃俭用,但商业银行却可以不劳而获轻松放大财富。因此,穷人过多存钱给银行,受益的并非穷人,而是银行。而且,越多往银行存钱,越会对穷人带来伤害。
这是由于穷人对银行运作体系的不了解,使得银行可以在任何时候轻而易举地凭空造钱,钱的价值因为造钱增加而被稀释,购买力就会下降,这用大家都明白的话说,那就是物价上涨了,穷人们存在银行里的钱就越来越不值钱了。
在物价上涨下,虽然穷人受损,但富人和大企业却能得益。因为与穷人并无多少资产不同,富人和企业有各种庞大的投资,在温和的通胀下,他们的资产都能受益、价格出现上涨,令富人的财富增加。
对于商业银行这种疯狂造钱行为,美国穷人曾反抗过。在1969年,美国明尼苏达州法院曾审理过一宗非常轰动的案件,当地一个名为杰逻姆·戴利的民众,向法院起诉贷款给他购房,现在要强制没收他房子的银行,起诉理由是抵押合约需要他和银行都能提供财产的合法形式作为交换,也就是法律上的“对价”。
杰逻姆·戴利认为抵押合约是基于某种“对价”形式交易而签订的,但由于商业银行贷款给他的钱是凭空造出来的钱,并不合法,因此他认为商业银行无权没收他的房子。最后法院判杰逻姆·戴利胜诉,说明了该法院认同银行借贷给民众的钱并不合法。